7月10日,记者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日前在成都举行的四川省双拥模范命名表彰大会上,泸州市荣获“四川省双拥模范城”称号,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荣获“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称号,古蔺县被评为“四川省双拥先进县”。此外,在“四川省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四川省爱国拥军模范”“四川省拥军优属先进个人”等评选中,泸州市有多个单位和个人获得荣誉。
2016年以来,泸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双拥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重要指示,以继续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为抓手,不断提升全市双拥工作水平。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有力推进全市双拥创建;加大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双拥创建浓厚氛围;强化政策保障,认真落实拥军优属待遇;深入创建互动,大力推动军地深度融合。
泸州市以争创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为目标,改进创新尊军崇军、优抚安置、双拥共建等各项工作举措,走出了一条具有泸州特色的双拥之路,谱写出新时代双拥工作的崭新篇章。此次荣获省级双拥模范城,也为泸州市第八次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奠定了基础。
泸州日报记者:李独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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