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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20年07月28日 02:32

我想咨询下异地户籍迁移问题,我是外地城镇居民户,我老公是金龙农村居民户,结婚十年,因为不在同一本户籍簿上,办事情经常不方便,有时我和我兄弟同时需要用户口簿,经常耽误在回宜宾拿户口薄途中。请问我的户籍可以迁移到我老公户籍上嘛?迁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谢谢!

官方回复 2020年07月31日 18:07

网友“18283095224”: 你好,你咨询是外地城镇户口,丈夫是金龙农村户口,因不在同一本户籍簿上,办事情经常不方便,有时和其兄弟同时需要用户口簿,经常耽误在回宜宾拿户口簿途中。咨询可否将自己的城镇户口迁到其丈夫的农村户籍上,迁户需要哪些资料。 现回复如下: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47号)文件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和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安厅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公发【2013】60号)文件规定:“严禁将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因此,按照目前的政策,网友“18283095224”的城镇户口不能迁到其丈夫的农村户籍上。为了方便其生活中使用户口簿的需要,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到金龙派出所的公共户口上,落户为城镇居民。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龙马潭区公安分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