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问政

匿名用户 2021年01月01日 19:32

胡市镇河滨印象小区物业私自涨价,收取物业费后携款私逃,还关闭小区公区路灯。

官方回复 2021年02月04日 18:27

尊敬的网友你好! 你所提及的问题,现回复如下:胡市镇人民政府经现场走访及调查,了解到如下事实:1.关于海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携款私逃一事,因大部分业主拖欠或拒交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缺乏经费开展日常相关工作。物业公司在退场前已向全体业主公示。目前,新物业公司已入驻该小区,并对小区保洁、电梯维护、二次供水等工作开展常态化维护管理,海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携款私逃的行为。2.关于物业私自涨价一事,新入驻的物业公司经与业主委员会、各楼栋居民代表共同协商,重新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并已进行公示,合同收费标准与之前一致,并未存在私自涨价行为。3.关于关闭小区公区路灯一事,系海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新物业公司工作交接的疏漏,现新物业公司已经对河滨印象小区保洁、公区路灯、电梯维护、二次供水等工作开展常态化维护管理。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