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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21年09月16日 10:44

泸州市步步高新天地对商户在转供电过程中多收费,电费实际收取1.28元每度,开收费收据巧立名目,不明确标注电费,以服务费等标注,3-4年来从未进行电费公示,多退少补。严重违反四川省发改委关于转供电所发文件精神,清查处。

官方回复 2021年09月26日 09:48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步步高新天地转供电多收费”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执法人员已责令该涉事单位,对电费收取进行公示,并列出明细。电价按照川发改价格[2020]422号执行。后期核算后进行多退少补。已告知你处理情况。你已知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如果您仍有疑问可拨打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红星市场监管所电话2572315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