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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21年10月07日 17:49

二伯因病离世,已火化安葬,年龄55岁,农转非,户口为龙马潭玉带花园,未婚未育,二级精神残疾,且父母已离世,后续赡养亲属能领导哪些补贴,需要去哪些部门,谢谢

官方回复 2021年10月19日 11:59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热线咨询亲人离世后的社保补贴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未达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在职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为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发放丧葬补助金(在政府规定实行火葬的地区,参保人员死亡后未实行火葬的,不支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如仍有疑问,请致电0830-2501931咨询。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