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用户 2021年10月17日 11:16
本人7月5号起两次反映锦绣山水小区26号楼一业主占用居民运动健身公共用地养鸡,臭味重,小区居民意见大,强烈要求相关部门处理并监督物业公司收回被占用公共用地,还小区安静卫生运动健身用地,7月9号街道回复已告知该业主不得在占用公共用地养鸡并要求物管加大监管力度。但一至没有得到解决。7月26号再次反映,街道回复已下限期正通知书,如逾期不整改将依法查处。可至今该业主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执行,至今还占用公共用地养鸡。群众利益无小事,请问这点小事什么时候能得到解决。
官方回复 2021年11月02日 17:30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红星街道办事处回复: 尊敬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反映红星街道不作为》,我街道高度重视,经我街道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如下:2021年10月19日红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到锦绣山水小区26号楼进行查看,该业主未对其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执法人员责令商家尽快将饲养的家禽处理并拆除鸡棚,商家表示积极配合工作,因无工具无法自己将鸡棚拆除,所以请执法队代为拆除。2021年10月22日红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施工人员对锦绣山水26号楼鸡棚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如您仍有疑问,可致电红星执法队电话0830- 8567877 咨询。 谢谢网友对我街工作的监督、指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