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用户 2021年10月17日 17:19
我是泸州步步高新天地物业方,今日我司为解决2号塔楼(建设方:步步高;产权方:川泸运业【还建】;销售方:天铸销售公司;)公共烟井屋内立面沁水问题,现场勘查中,发现位于20楼2016业主私自违规改建公共结构,侵占公共部位,并且造成商场冬天锅炉排烟无法顺利排至楼顶(锅炉水蒸气排烟接入此井道),也是烟井纵向屋内立面沁水主要原因。 私改烟井已属侵权行为,届时前期2号塔楼物业管理方未上报,未作为! 现特上报房管部门,举报投诉!
官方回复 2021年11月02日 10:51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红星街道办事处回复: 尊敬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亚朵酒店位置公寓20楼业主私改公共烟井占用问题》,我街道高度重视,经我街道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如下:2021年10月21日红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到现场进行查看,并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相关情况,已对其20楼2016业主私自违规改建公共结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续红星街道执法人员将去市城建档案馆调取该处楼层平面图进一步核实,待核实后再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如您仍有疑问,可致电红星执法队电话0830-8567877 咨询。 谢谢网友对我街工作的监督、指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