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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21年11月01日 09:22

我从2019年6月左右公司开始购买了职工社保(五险),一直到现在,现在怀孕了,想咨询下生育保险怎样报销,报销的比例是多少,我看有个文件说的是三级医院只能报4000,门诊检查费最高限额只有700元,这两个比例是什么意思, 三甲医院所有的产检及生产的费用只有4000还是怎样,还有门诊是一次的最高限额是700,还是总共只有700

官方回复 2021年11月03日 10:50

17313773066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网络问政“生育保险报销问题”问题收悉,我局已于11月2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印发的《泸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泸市医保发〔2019〕67号)文件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其职工生育时连续缴费满9个月及以上,符合国家、省和市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实行限额和按项目相结合的方式支付。 (一)住院生育限额支付项目及标准:(1)自然分娩的生育医疗费:三级医院4000元、二级医院26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1800元;(2)难产(含剖宫产)生育医疗费:三级医院5600元、二级医院39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2500元;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生育医疗费300元;女职工从怀孕至分娩期间,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的门诊费按实支付,最高限额700元。 (二)住院分娩同时诊治符合生育保险按项目支付的生育合并症和并发症,当次住院医疗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标准进行结算,所需资金从生育待遇支出项目中列支。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