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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21年11月01日 16:34

领导好:我们是龙马潭区石洞街道花博园社区31社居民,2017年12月因响应政府规划动迁,农转非后,一直未享有安置待遇,我自己于2018年止已购买15年企业职工保险,政府动迁时承诺可把农转非的15年累计到自己购买的企业职工保险年限上,但户口迁出后承诺一直未兑现。现多次寻求政府解决,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办理。现寻求上级领导帮助

官方回复 2021年11月15日 10:39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占地后农转非待遇未解决”收悉,我单位已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泸州市人社局、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自规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21〕6号)已经下发至龙马潭区级层面,区级层面正在研究制定针对区本级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在此背景下,待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后,结合实际,按照政策法规条款和实施细则办理农转非人员社保安置。2021年11月3日,街道再次咨询了区人社局关于“农转非村民购买社保”的工作推进情况。区人社局的回复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系统正在调试,什么时间实施,待市人社局的统一指令”。 感谢您对石洞街道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