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用户 2021年11月05日 11:51
本人与10月24日去富顺万寿镇新桥村钓鱼,全程自驾未与任何人接触,而且向防疫办和社区有说明。(24日为富顺疫情始发时间)返泸后与28日接到防疫部门打电话询问去向,并告知需要向社区报备,主动打电挂报备后第二天社区突然打电话让全家人暂时马上回家接受隔离,并告知除了我其他家庭人员核酸检测后可以出门,随后小孩上学至11月三号学校通知回家隔离,并称原则上一人隔离全家都隔离。之前我特意问了社区人员,我的隔离标准是居家隔离,而不是居家健康监测。 问题一:如果我属于防疫隔离对象那么24到28日之间我接触过的人怎么办?问题二:小孩10月24日到11月3号这几天在学校接触的师生怎么处理?问题三:我在非中高疫情防控区回泸被定义为隔离对象有没有依据?问题四:在富顺地区除了防控风险区外的人都可以自由活动,为啥我们泸州这么严?问题五:如果4.5个问题都合情合理的话,那么现在江阳区金鸭儿小区除了那一栋楼被隔离外其他人可以自由活动?问题六:我这种间接式隔离或者说花式隔离有实际防疫效果吗?
官方回复 2021年11月08日 10:01
已经和问政人联系,问题已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