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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期】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公告

来源:​龙马就业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5日 15:36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通过见习尽快实现就业创业,现将我区2022年见习基地申报和组织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基地申报条件
(一)在我区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学校、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营良好,能为青年提供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的岗位;
(三)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四)能为见习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且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见习对象报名条件
(一)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二)建档立卡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青年优先推荐参加见习。
三、组织见习程序
(一)见习基地申报
1.申报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长乐街三段2号人防大楼816)
2.联系方式:0830-2998291
3.见习基地申报材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见习基地需求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单位简介、就业见习培训计划、就业见习考核制度;场所和设施的照片。
(二)组织实施见习
1.见习基地认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见习基地申报资料进行评估和审核,符合条件的认定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
2.双向选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见习毕业生和见习基地搭建双向选择平台,向见习基地推荐符合要求条件的青年,经双向选择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见习协议,组织上岗见习。
3.见习期限:见习时间自见习人员与见习基地签订见习协议的当月起计算,以实际在岗见习时间为准,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
四、政策规定及见习待遇
(一)组织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见习基地见习补贴(2022年4月15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补贴标准上调到100%)。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商业医疗保险
(二)对年度吸纳见习人员超过200人,留用率超过60%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上述两项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
(三)税费支持。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激励推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四川省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认定和考核管理办法》,在开展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和省级就业见习基地评选时,优先激励参加本次计划并表现突出的各类单位。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

2.《见习基地需求情况表》

3.《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4日

附件1:

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

image.png

注:1、申请单位在递交申请表的同时,请一并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此表一式二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



附件2:

见习基地需求情况表

image.png


附件3:

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

甲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乙方:(见习基地)

为帮助失业青年和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提高职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甲乙双方本着合作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见习毕业生提供见习条件和劳动保护,负责对见习毕业生的工作、学习、安全等方面进行管理,向甲方反馈毕业生见习情况和效果,自觉遵守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关于就业见习的其它规定事项。

2、见习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落实符合条件的见习生生活补贴;甲方要为见习毕业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乙方接受甲方对见习工作的考核评估。考核评估不合格,甲方可以取消乙方见习基地资格,解除双方在见习方面的合作关系。

4、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

5、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责任人签字(公章)       乙方责任人签字(公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