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12 号)
石洞街道第十一选区顺江村选区选出的陈静代表、小市街道第一选区下大街社区选区选出的胡泽彬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泸州市龙马潭区第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于2022年7月27日被泸州市龙马潭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接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陈静、胡泽彬的泸州市龙马潭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章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后,陈静的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泸州市龙马潭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