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用户 2023年02月18日 16:27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险-生育险-生育津贴报销时间, 报销期间生育险(医保)可以暂停吗? 医保可以报销生育哪些费用, 生育津贴可以本人携带资料办理吗? 生育津贴发放到哪里?
官方回复 2023年02月22日 15:49
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的“关于咨询生育津贴报销的相关事宜”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2023年2月21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泸市医保发〔2022〕44号)规定: 1.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终止妊娠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在我市连续参保且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9个月及以上,可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 2.职工享受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其生育保险关系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产假期间,女职工因个人意愿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按实际休假天数享受产假津贴。生育津贴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或计划生育休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