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创城
——我知晓、我参与、我支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针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落实“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为什么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国各地进一步督促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生产经营的重要举措和抓手,也是积极探索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严控食品源头风险,严惩食品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通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面提升泸州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和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信心及满意度,推动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向好,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创建评判由你说了算
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定过程中,“社会认可、群众满意”将作为最根本的衡量尺标。每一位市民既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裁判、受益者,更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参与者、鼓吹者、推动者、主力军。创建达不达标将接受市民评判,广大市民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创建成效进行评价,推动当地政府改善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是重要的评判指标!
三、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
一是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
二是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严格实施全程监管,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
三是群众认可,社会满意。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当地政府及有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高。
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五项否决项
第一 党政领导干部未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第二 三年内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第三 三年内发生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校园食品安全等事件,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第四 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未达到80分;
第五 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未达到98%。
五、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五项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部署,属地为主;二是健全机制,注重实效;三是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四是多方协作,协同共治;五是科学评价,群众满意。
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目标
通过创建,使我市成为"产得安全、管得到位、吃得放心,产业良性发展"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中的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二是严格遵守许可条件和相关行为规范;
三是严格食品安全追溯;
四是各类制度健全并落实;
五是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六是规范处置畜禽产品废弃物;
七是问题食品及时依法召回。
八、我们怎么参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1. 时刻关注食品安全问题;
2. 充分认知食品安全重要性;
3. 主动参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各种活动。如:问计于民、社会监督活动,志愿者行动等;
4. 自觉做食品安全的守护者,拒绝不安全、不合格食品的消费;
5. 积极拨打12315、12345举报身边的食品安全问题,做食品安全“潜规则”的“吹哨者”。
泸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已进入冲刺阶段,让我们共同助力食安创城,携手守护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