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第九章第五十八条的规定,2023年10月26日泸州市龙马潭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一、在双加镇罗基社区第一选区、枝子园村第三选区、大冲头村第一选区、大冲头村第三选区、双加社区第一选区分别补选1名镇人大代表。
二、补选镇人大代表的选举日为2023年11月24日(农历十月十二日,星期五)。
三、在出缺代表的选区补选镇人大代表实行等额选举。
四、补选镇人大代表的日程安排,由镇人大主席团按法律规定拟制。
五、补选出的镇人大代表经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有效后,由镇人大主席团予以公告。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