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州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表彰项目工作的通知》(泸评组办〔2022〕1号)文件要求,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经过认真审核,审议确定了3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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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31日
来源: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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