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用户 2023年11月14日 23:13
我(女)的户籍所在地是泸州市龙马潭区,我是独生子女。2010年4月生老大,2014年1月生老二,老二没有办理生育证,现在想交罚款补办生育证可以吗?需要缴纳多少社会扶养费用?谢谢。
官方回复 2023年11月21日 15:54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的“补办生育证交费”收悉,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您虽然是独生子女并于2014年1月生育二孩,但由于四川省于2014年3月20日启动施行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政策(以下简称单独两孩政策),所以您于2014年1月生育子女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无法办理生育服务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2021年6月26日)“(九)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川卫函〔2014〕162号:“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公布之后,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或地方条例修订公布之前,单独夫妇违法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立足于批评教育,原则上不作实质性处理。” 我局已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故无法补缴社会抚养费。 感谢您的留言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