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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24年04月15日 10:02

泸州市市综合执法局答复中表示,确需防水的老旧小区楼顶,贸然拆除可能影响主体建筑结构的违建,在不影响安全与市容市貌的前提下,经业主申请,执法部门与街道办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可以允许在楼顶搭建与周围环境色调一致、不高于0.8米的符合《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的遮雨棚。 但是鱼塘街道桃李巷一栋19号楼顶搭建的彩钢蓬明显超出0.8米,而且在可以采用其他更安全的防水措施惜况下,为什么采用对主体及公共安全风险更大的违建?另需要业主提出申请,街道和相关部门到现在确认同认,请问相关手续有吗?

官方回复 2024年04月19日 10:36

尊敬的网友您好!针对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关于城镇居民楼顶搭建的咨询”等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工作人员已前往现场进行查看。 经核实,此处属于老旧房屋,年久失修,楼顶存在大面积漏水现象,该处未发现有违反《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规定的情况。 如还有其他疑问,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推进我们的工作,联系电话:0830-858827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关心,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