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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30日 07:42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15日,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区司法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四个融入”的指示要求,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就巡察反馈意见和区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专题学习讨论,深入剖析反思,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好。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坚定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实巡察整改任务。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对号入座”,主动认领问题,分别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督促推动分管领域问题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发整改方案,对标具体问题逐一细化工作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和整改时限,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整改要求到位,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紧扣节点,高效推进。

(四)强化督导检查,务求整改实效。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方式,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每月召开党组会议,及时跟进整改进度,集体研究重难点问题,合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仓见底,落地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巡察整改的各个环节,跟进整改进度,及时督导指导,与局党组同向发力、同题共答,聚力聚策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党组会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强化党的理论武装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抓。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将区级31个行政执法部门,7个镇(街)纳入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范围。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牵头制定《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府院联动机制》,建立沟通协调制度及日常联系工作的经常性府院联络制度等内容。三是扩大“法律明白人”的培育力度。制定《关于培育“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通知》,严格按要求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任前培训,对培训合格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发放聘用证书和徽章。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积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管理,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调解案件真实性监督,对申报人民调解补贴的案件,制定审核流程,并将审核情况纳入考核。建立调解案件定期回访抽查制度,并将回访相关情况记录留存。三是切实抓好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将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列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四是督导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

(三)关于“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决策程序,落实“一把手”领导末位发言制,推动党组会民主、规范决策,不断提高法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二是做好谈心谈话工作。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实现全覆盖。三是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专项督查,对出国(境)证件审批、保管、领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四是是全面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目前已全面清理、整合、更新、补充和完善区司法局制度、机制共计32项。

(四)关于“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定《泸州市龙马潭区司法局及司法所岗位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手册》。二是组织召开党组领导班子“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学习,举一反三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从中吸取教训,避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三是强化对诚达公证处管理。全面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物资采购、奖励补贴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同时,将诚达公证处风险防控纳入《龙马潭区司法局及司法所岗位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手册》管理。四是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再次组织学习《泸州市龙马潭区区级机关差旅费及有关补贴管理办法》,提升财务人员业务工作能力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五)关于“派驻纪检组监督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参与区司法局相关工作,自巡察整改以来,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区司法局党组会议3次,有针对性对重点岗位、重点工作,靠前监督、主动监督、细化监督、全程监督。二是开展小切口专项监督2个,发现线索1条。开展正风肃纪2次。组织提醒谈话21人次。三是强化督导指导。对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巡察整改的各个环节,跟进整改进度,及时督导指导,与局党组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在制度完善、责任清单制定,岗位风险点查找方面聚力聚策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六)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新修订《四川省泸州市诚达公证处接待管理制度》。规范接待审批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先审后接待制度。二是严格按照《四川省泸州市诚达公证处接待管理制度》执行,按照用酒标准采购业务用酒,严格执行政务接待坚决不用酒,商务接待控制用酒方针。三是明确用酒审批制度,采用先审批后用酒的方式,严控业务用酒品类和数量。

(七)关于“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法律援助中心和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对全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专项检查若干政策解读的通知》《泸州市龙马潭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政策学习。二是严格执行《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泸州市龙马潭区区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三是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提升,组织学习《泸州市龙马潭区区级机关差旅费及有关补贴管理办法》。四是对现有物资进行清点造册,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制度,采取领用人申请、领导审批制度,物资由专人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五是严格执行广告宣传物资购买审批制度,采用网络采购,做到价格透明可查。

(八)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完善档案资料,规范填写事项内容,确保内容完整,要素齐全。二是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党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全局党员党费交纳基数重新进行核算,已全面完成补交。三是组织全局党务干部认真学习《基层党建工作文件汇编》《泸州市组织工作标准化制度流程(基层党建)》《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对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着力提升机关党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九)关于“干部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遵循人岗相适原则,细化操作流程,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标准,规范选拔任用程序,确保依法依规选人用人,选出德才兼备、公道正派、群众公认的好干部。

(十)关于“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党组书记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领巡察整改问题,党组书记4次牵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两轮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推动班子成员摸清情况和主动履职。二是明确责任分工,从严从实开展各项整改工作。针对反馈意见,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及时限要求,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方案,集中推进问题整改。

(十一)关于“派驻纪检组落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将监督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强化对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自巡察整改以来,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区司法局党组会议3次,全程参与党组对巡察方案的审议、巡察整改推动和查漏补缺等工作,切实履行派驻纪检组监督指导职责,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十二)关于“未建立健全长效整改机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局各项工作制度进行梳理,在原有17项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清理、整合、更新、补充和完善区司法局制度、机制共计32项,其中废止陈旧、重复、冗杂制度2项,新增制度15项,其中在原有制度上细分2项,更新制度15项。全面建立健全两轮巡察发现问题的“理论学习不到位”“抓党建思想重视不够”“支部党建工作虚化”“出差报销审批不严”等重点领域的机制制度,初步构建了符合自身实际、务实管用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二是抓好巡察整改“回头看”,对巡察整改的问题,坚决杜绝“一改了之”现象,坚持做到“当下改、长久立”,避免问题整改不彻底,类似问题反复存在。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的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二是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立足实际,持续提升工作成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劲动力,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到新成效,在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勠力为我区建设产城港园融合发展现代化强区,泸州共同富裕试验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以上整改情况,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0-2522200;邮政信箱:泸州市龙马潭区春雨路240号125办公室,邮编:646000;电子邮箱:69488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