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区 9 月 18 日晚至 20 日白天以多云间晴 天气为主,日最高气温维持在 36-39℃,20 日晚上到 21 日白天 分散雷阵雨转多云,日最高气温维持在 32-34℃,森林火险气象 等级 2-3 级。 经区森防指办与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会商,综合气 象条件、森林资源覆盖、可燃物载荷、火险气象要素、物候等数 据分析,根据《未来三天(9 月 19 日至 9 月 21 日)森林火险预 测预报》(第〔2024〕76 号)成果,预计 9 月 19 日至 9 月 21 日,全区范围内森林火险等级 3 级,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
经 会商研判,继续发布森林火险黄色预警,维持区森林火险预警三级联动响应。
一、请各街镇和有关部门做好以下防控工作:
(一)区级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街镇按照 属地责任,对林区及林缘地带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隐患开展隐患 问题整治“回头看”。
(二)严格农业生产、施工作业、计划烧除等野外用火审批, 加大火源管控力度,严禁火源进山入林。
(三)村(组)干部、巡山护林员加强防火巡护和防火宣传, 村级责任包干干部落实“叫应”机制,将预警信息和防范要求通知 到包户家庭,督促落实到位。
(四)加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重点 人群的管理措施。
(五)区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清点检修机 具、器材、装备,备足应急救援物资,确保随调随用。
(六)区级相关部门(单位)抓好本行业领域森林火灾防范 工作,督促涉林街镇加强防灭火道路、应急装备的整修维护,消 防水池蓄满备足。
(七)区级相关部门(单位)督导检查防灭火装备、物资、 人员等落实情况。
(八)街镇、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及通信、电力企业要严 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火险趋势变化, 及时核查反馈热点监测情况。
二、请各街镇和区森防指办各成员单位按照《泸州市龙马潭 区森林火险预警联动响应措施》(泸龙府办函〔2024〕104 号) 要求,强化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和森林火险趋势,落实防控 责任,严防森林火灾。
泸州市龙马潭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