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用户 2025年03月14日 10:25
①阳光光耀城是否规划有市政干道②阳光光耀城道闸收费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交通设施,而龙马潭区红星社区在阳光光耀城市政道路上加装收费栏杆显然违反了上述法律。并且现在道闸临停运营协议已终止,社区为什么不积极响应进行拆除 ②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新办有关的服务事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居民自治工作原则,社区对此收费所得将用于小区治理、社区公共事务、公益支出和对该区域停车进一步规范管理。根据之前问政回复的结果,社区根据居民委员会临时管控,居民委员会不知道有哪些,但是业主委员会未成立,既然是临时管控,而不是在市政道路上修建道闸进行停车收费营利在分红,已经道闸收费一年多了,现在这收入的五六十万何去何从,分红说是一户居民100元,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把市政道路打通,一切问题迎刃而解,目前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在本小区居住的邻居大多反对成立业主委员会,而非小区居住的反而带头成立,还望社区不要介入阳光光耀城内部管理,希望社区服务人民,监督开发商把市政道路打通
官方回复 2025年03月18日 14:52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①阳光光耀城是否规划有市政干道②阳光光耀城道闸收费》 1.3月13日,光耀城商家到社区反应优化营商环境的诉求,社区随即关闭道闸停止收费。2.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居(村)民委员会指导物业服务人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根据需要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法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您仍有疑问,可致电龙南社区0830-8912091咨询。谢谢网友对我街工作的监督、指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