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红星街道办事处回复: 尊敬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咨询大学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我街道高度重视,经我街道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如下: 已与当事人电话联系,并告知所办事项的时间和流程。当事人表示满意。 如您仍有疑问,可致电群团中心电话0830-8567922咨询。 谢谢网友对我街工作的监督、指正、支持!
网友“123456nsnz”: 你好,你通过网络问政反映商贸城21区唱歌扰民一事。我单位已于2021年7月23日收悉,并通过电话与你进行联系,核实具体情况,现将开展工作的情况向你进行通报。 接到问政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我所核查处置。我所于2021年7月23日走访了西南商贸城管理公司,该公司称目前没有西南商贸城21区。随后,我所对你反映的西商商贸城区域进行不定时巡逻,未发现开声响大声唱歌的现象。 2021年7月27日,我所工作人员与你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你告知该问题城管部门已处理。该反映问题已不存在。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龙马潭区公安局 2021年7月30日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政府推荐的安置房迟迟不下来”问题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街已于7月15、16日组织包含该项目内安置户推荐房源,经核实问政网友已选房。
您在网上反映:优待证什么时候发,还有就是咱们泸州市对退役军人都有什么优待政策呢? 龙马潭区退役军人局就业创业和权益维护股工作人员于2021年7月7日,电话联系本人向其解答了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和相关优待政策。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龙马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7月8日
网友朋友: 您好!您反映是“石洞镇大竹林安置房物业缴费问题”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得先交一年物业费才让把房产证领走”问题,经核实,大竹林二期安置小区建设业主单位泸州发展集团(原工投集团)已陆续将产权证办理完毕,因工投集团办公地点较远,且目前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为方便小区业主,工投集团委托小区物管公司进行代发。关于“得先交一年物业费才让把房产证领走”问题,我街道已协调泸州发展集团与物管公司再次协商,不能以此作为条件收取物管费,否则,不再委托物管公司代发,我街道也已对该物管公司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员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员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收或者无需接收相关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关于您反映的“物业费交费面积”问题。产权证面积包含室内面积及公摊面积。小区超市租金由产权单位收取,但超市物业费由物管公司公司收取,用于小区公共支出。物业费主要包含:1.人工费。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 感谢您对石洞街道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石洞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2日
您好!您反映是“石洞镇大竹林安置房物业缴费问题”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得先交一年物业费才让把房产证领走”问题,经核实,大竹林二期安置小区建设业主单位泸州发展集团(原工投集团)已陆续将产权证办理完毕,因工投集团办公地点较远,且目前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为方便小区业主,工投集团委托小区物管公司进行代发。关于“得先交一年物业费才让把房产证领走”问题,我街道已协调泸州发展集团与物管公司再次协商,不能以此作为条件收取物管费,否则,不再委托物管公司代发,我街道也已对该物管公司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员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员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收或者无需接收相关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关于您反映的“物业费交费面积”问题。产权证面积包含室内面积及公摊面积。小区超市租金由产权单位收取,但超市物业费由物管公司公司收取,用于小区公共支出。物业费主要包含:1.人工费。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 感谢您对石洞街道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石洞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2日
您好!您反映是“石洞镇大竹林安置房物业缴费问题”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得先交一年物业费才让把房产证领走”问题,经核实,大竹林二期安置小区建设业主单位泸州发展集团(原工投集团)已陆续将产权证办理完毕,因工投集团办公地点较远,且目前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为方便小区业主,工投集团委托小区物管公司进行代发。关于“得先交一年物业费才让把房产证领走”问题,我街道已协调泸州发展集团与物管公司再次协商,不能以此作为条件收取物管费,否则,不再委托物管公司代发,我街道也已对该物管公司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员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员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收或者无需接收相关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关于您反映的“物业费交费面积”问题。产权证面积包含室内面积及公摊面积。小区超市租金由产权单位收取,但超市物业费由物管公司公司收取,用于小区公共支出。物业费主要包含:1.人工费。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 感谢您对石洞街道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朋友,您好,您关于金色巴黎物业的问题已收悉,经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了解金色巴黎项目规定为每日两次垃圾收集,第一次收垃圾是凌晨4点至5点左右进行,第二次是早上9点左右进行,因市环卫所未及时收集生活垃圾库垃圾原因导致收垃圾的时间比较晚。但每日再晚也要做到日产日清,以确保生活垃圾不过夜。此次的业主信息反映出物业在管理中及对业主提出问题整改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街道工作人员已要求物业要加强人员管控队业主提出相关问题进行及时处理,按时按质去完成工作,把服务做到极致。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网友“欣欣Xx”: 您好!您通过网络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龙马潭区杜家街沱二桥下长久以来存在广场舞噪音污染问题”,我单位已于2021年7月20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天立社区民警于2021年7月20日上午9时30分许,实地走访并电话联系沱二桥下广场舞的负责人,告知平时锻炼身体时,音量调小,不能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负责人表示已知晓。整改后,社区民警用手机测试噪音,显示70分贝,未达到噪音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2021年7月20日上午10时许,社区民警联系你,将情况通过电话详细的告知了你,表示认可。 感谢您的来电并提出宝贵的意见,祝您生活愉快! 龙马潭区公安分局 2021年7月21日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红星街道办事回复: 尊敬网友,您好!根据你反映的《小区公共用地被占用》的问题,我街道高度重视,经我街道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如下: 2021年7月9日我街道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锦绣山水小区26号楼附近确实有居民饲养家禽,我街道执法人员多次上门走访但业主均未在家,已电话告知业主不得在小区饲养家禽,请业主尽快将家禽处理,同时要求物管加大对该处商户监管力度,如您任有疑问,可致电红星综合执法队0830-8567655咨询。 谢谢网友对我街道工作的监督、指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