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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金诺. 御景山居24号楼2单元3号业主。由于24号楼建筑质量问题,本户和其他住户房屋均存在多处外墙漏(雨)水到室内内墙,造成内墙发霉,鼓泡的情况。2019年6月维修单位有关人员到每户现场进行了勘察、照相,准备维修,但时隔一年多小区物管艾明物业未制定维修计划并实施维修。由于一直未实施维修,导致本人长期不能装修入住(如果装修入住了装修材料会鼓泡、发霉、脱落,造成反复维修处理的经济损失和不便与麻烦),房屋空置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已无法承担房屋空置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为此,我于2020年6月就艾明物业不履职问题向住建局进行了投诉,住建局接受并处理了该投诉事件,并给我回复(特此感谢)。 在上次投诉之后,到目前为止,我又先后十余次通过电话、微信和面谈与小区负责24号楼的物管沟通,催促抓紧办理24号楼的外墙维修计划和申请,尽快实施维修,但物管每次都是应付了事。时至目前,小区艾明物业仍然没有拿出该楼外墙维修的计划并提出申请,小区物业菜主管让我不要等维修,自己出几千元进行外墙防、堵漏处理。现在,小区物业对24号楼的外墙维修已经置之不理,不仅不履职,还一个劲催促我缴纳物管费,世界上哪有这种只管收钱不履行职责的道理,完全是强盗逻辑。我前年、去年、今年都给他们声明,只要拿出维修计划和维修申请报住建局,我就立即开始恢复缴纳物管费,但小区物管置若罔闻,毫不理会,而且艾明物业成都总部还经常打电话骚扰。现在,我实在承担不起房屋外墙漏雨水而空置的经济损失了,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按照小区菜主管说的,花了5000元找外面的楼房防水堵漏人员进行了外墙防漏处理。 虽然现在我已经自己出5000元对房屋外墙进行了防水堵漏处理,但对小区艾明物业只想收费不履职的行为还是要进行投诉,并慎重声明:待房屋装修完工,我就开始恢复缴纳物管费(2019年我没有要求物管进行外墙维修时是缴完了物管费的)。 我强烈要求艾明物业认真履行房屋维修管理等职责,踏踏实实做好物业服务工作,不要只想收费不履职,多用一点心思为业主服务。 请求区住建局主持公道,支持我因为物管不履行房屋维修管理职责造成我无法装修房屋和入住小区并给我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不得已暂停缴纳物管费的权益。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红星街道办事处回复: 尊敬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长期高声喧哗多次反映未果》,我街道高度重视,经我街道工作人员及红星派出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如下: 1.2021年9月26日红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到现场进行查看,已对其阳光水岸A区1号楼三单元101号业主违规搭建行为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业主承诺尽快将其违建进行拆除,我街道执法人员也将后续跟进整改情况,并要求业主不得再在楼梯间进行木工、电锯作业。 2.2021年10月9日上午,红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再次前往现场查看业主整改情况,业主已将所有切割工具搬离楼道,并将私自安装在楼梯口的木板拆除。我街道执法人员要求物业公司加大对该处的日常巡查,做好业主邻里关系之间的协调工序哦,如再有违规行为及时上报执法队办公室,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3.2021年10月12日上午,社区民警上门走访阳光水岸B区栋2楼的住户。据了解,该户居住了两名老人曾凡秀(女,65岁)、贺少华(男,70岁)和两个小孩(一个四岁,一个七岁),老人贺少华(男)耳聋,民警告知其邻居的诉求,两位老人表示注意个人的声音,加强对两个孩子的管理和教育以后尽快控制声音,避免打扰周围邻居。 如您仍有疑问,可致电红星执法队电话0830-8567877咨询。 谢谢网友对我街工作的监督、指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