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所指的区域如果是濑溪河该段为禁渔区,如是仁和溪在非禁渔期可以一人一杆、一线一钩休闲垂钓。
尊敬的网友您好!针对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鱼塘街道综合执法队前往现场进行查看,经现场查看,该处喂养鸡的现象存在,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规定,禁止在城镇住宅区内饲养家禽家畜。结合现场查看的情况,已责令当事人尽快处理,并告知其不得在城镇住宅区内饲养家禽。关于违建,根据现场查看的结果,结合《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的规定,已对此处进行调查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网友您好!关于您提问的“哪里能检测奶粉质量问题及收费标准?”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奶粉质量在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B栋1楼接样台检测,收费根据检验指标多少而定,详情请联系电话:2593551。
尊敬的网友您好!针对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反映人所述内容为香格里拉小区28、29、30、31号楼地下车库排烟管道改造维修项目,该项目由新大物业香格里拉项目部申请。2021年3月3日,由区住建局、鱼塘市场监督管理所、鱼塘街道建设服务中心、鱼塘街道生态应急办、民权社区居民委员会联合进行现勘,经现勘确认符合泸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范围;对反映人所述签字人员经审核均为该小区业主,无违反《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泸住建发〔2019〕6号)关于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规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红星街道办事处回复: 尊敬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关于艾明物业物管不履行金诺.御景山居24幢房屋外墙体漏雨水入室内维修职责的投诉》,我街道高度重视,经我街道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如下: 2021年10月11日,由区住建牵头组织金诺御景山居艾明物业和问政人一起协商座谈,经协商,双方就24幢房屋外墙体漏雨水入室内维修职责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我街道物业服务中心会督促艾明物业做好服务工作。 如您仍有疑问,可致电物业服务中心电话0830-8567155 咨询。 谢谢网友对我街工作的监督、指正、支持!
网友“平行宇宙” 你好!你通过“有话请你说”反映“高坝辖区内不文明养犬行为十分严重”的问题已收悉,我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负责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2021年10月12日至13日,罗汉派出所社区民辅警分别前往临江苑、化工苑、航天苑等居民小区,向小区业主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宣传,要求广大居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犬只日常管理,规范养犬遛犬等行为。 二、罗汉派出所将结合工作情况,适时对高坝辖区的流浪犬、无主犬进行整治,尽力消除犬只安全隐患。 三、在我们工作开展后,如果你发现遛狗不栓绳的情况你可以拨打罗汉派派出所报警电话0830-2792037求助,罗汉派出所将及时出警处理。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龙马潭区公安分局 2021年10月14日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红星街道办事处回复: 尊敬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回龙湾到莲花池拆迁的民房建渣一两年了未清运》,我街道高度重视,经我街道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如下: 经调查核实,该项目为龙马潭区五峰巷城中村集体土地征收项目,该项目内的房屋拆除实行签约一户拆除一户,垃圾清运和场地平整系该项目结束后统一开展。2020年11月,因个人原因,项目内两户签约不成功,项目暂时搁置。2021年9月,区政府再次启动集体土地征收项目,并成功与两户签约。该两户将于2021年10月上旬完成搬家,待两户搬迁之后,红星街道将继续推进项目内剩余房屋拆除、垃圾清运、场地平整等工作。 如您仍有疑问,可致电建设服务中心电话0830- 8567211咨询。 谢谢网友对我街工作的监督、指正、支持!
网友“正能量看咯年” 你好,你通过有话请你说反应的问题,我单位已经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安宁派出所民警在当事人报案后已对该案进行立案,并且办案民警前往南充开展了相关侦查工作。2021年10月13日,民警再次通过电话与当事人取得联系,通报了案件办理进度,并告知当事人及时到派出所制作相关询问材料,以便开展下一步工作,当事人表示满意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龙马潭区公安分局 2021年10月14日
关于您反映的“电梯故障。”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到龙马大道二段133号桂景苑小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小区1栋二单元电梯当日状况稳定,下次检验时间为2022年7月,维保公司每半月开展一次维保,维保记录齐全。与维保公司沟通了解到,该小区1栋二单元电梯因接触器接触不良发生故障,更换接触器后,维保公司进行了为期3天的监测运行,目前电梯正常运行中。我局执法人员要求物业和维保单位做好加强电梯安全监管,确保乘梯安全。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红星街道办事处回复: 尊敬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长期高声喧哗多次反映未果》,我街道高度重视,经我街道工作人员及红星派出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如下: 1.2021年9月26日红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到现场进行查看,已对其阳光水岸A区1号楼三单元101号业主违规搭建行为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业主承诺尽快将其违建进行拆除,我街道执法人员也将后续跟进整改情况,并要求业主不得再在楼梯间进行木工、电锯作业。 2.2021年10月9日上午,红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再次前往现场查看业主整改情况,业主已将所有切割工具搬离楼道,并将私自安装在楼梯口的木板拆除。我街道执法人员要求物业公司加大对该处的日常巡查,做好业主邻里关系之间的协调工序哦,如再有违规行为及时上报执法队办公室,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3.2021年10月12日上午,社区民警上门走访阳光水岸B区栋2楼的住户。据了解,该户居住了两名老人曾凡秀(女,65岁)、贺少华(男,70岁)和两个小孩(一个四岁,一个七岁),老人贺少华(男)耳聋,民警告知其邻居的诉求,两位老人表示注意个人的声音,加强对两个孩子的管理和教育以后尽快控制声音,避免打扰周围邻居。 如您仍有疑问,可致电红星执法队电话0830-8567877咨询。 谢谢网友对我街工作的监督、指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