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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0日,在小市转角店线下交易了一辆二手电动车,交易后一个小时内发现车子与描速完全不符合,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电瓶也是坏电瓶,还可能爆炸,危机生命,立即联系退货退款,卖家各种推脱,以不在为借口,承诺今日找人处理,今日来了一个人只是说他啥都不知道,卖家是他远房亲戚,带我去修,去了之后就他就急着将他的电动车电池换给我,当时我给卖家打电话已经关机,在我提出要退车并准备报警时,那个人迅速逃离,之后两个人电话都关机。这种情境我们报警后,小市派出所民警联系我之后,说他们没有办法,电话打不通他们也没办法找到人,难道人民警察的能力仅仅就局限于在打电话上吗?我是通过微信转账,1000元人民币,转账记录也有,钱虽不多,但是我也只是学生,这种情况如果一直没人管理,无法管理,那么10个1000是多少?100个1000是多少?用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说完全是坏车情况下骗钱,究竟是法律的空子还是工作部门的原因?是因为钱少就不管理吗?还是需要其他特殊原因部门才会办事?全程过程中那个男人都在和一个人微信联系,而且修车的老板他们也认识,为何没有突破口?是真的找不到人还是不去找人?就这么两边一跑一了百了?相信他们不是第一次这样做,操作娴熟,步步避开要害,就是抓这种知道警察不会管,难道这种情况要一直保持下去,让更多的市民受骗?然而他们还在逍遥法外,继续行骗。请问这种情况是纵容还是处理?我不想让这种情况继续下去,更不希望更多的人上当,泸州是文明城市,我也希望他是文明城市,但是这个文明城市究竟是如何定义的?这种权益我们又如何维护?没有任何部门说他们管,都在推脱,找个人了解清楚情况看是否是欺诈这么难?而且修车的老板就在那里,他们都认识。希望我的发声有用,不要让人民对政府部门失去了信任。

尊敬的网友: 你好!你通过泸州问政平台反映“丽璟花园小区兰馨物业不作为”收悉,我单位已于9月16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兰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于3月1日入驻丽璟花园小区,该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后,发现小区小车、摩托车、电动车较多,且存在乱停放的情况,小区业主对此意见较大,物业公司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龙马潭区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创建办等部门的相关规定,采取对单元通道车辆乱停放现象进行了专项整治。 经现场走访调查了解,丽璟花园小区有充足的摩托车、电动车停车位约60个:在小区原垃圾库旁、小区3栋旁、小区5栋后巷均设有摩托车、电动车停车位,基本能满足小区摩托车、电动车的停放。 经过半年的整治,小区大部分占用通道的摩托车、电动车已经规范停放到公共区域的摩托车、电动车停车位,但是还存在个别车辆继续乱停放占用通道的情况,小区物业为进一步督促车辆主规范停放,对你停放在小区单元通道的车辆遂采取车辆轮胎放气的措施确实存在瑕疵。 小市街道办事处接件后立即联系并要求兰馨物业项目经理要采取依法、文明、合理的方式规范治理小区车辆停放问题,不得采取简单粗暴、不安全等方式来治理小区车辆停放问题。也希望你能积极配合小区物业有序停放摩托车,避免因占用通道而产生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