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莲花池街道宏达社区一直在收集1-8楼住户意见,并于12月20日下午在宏达社区二楼会议室召开了荷叶巷23号楼协调会。经社区协调,各楼层居民相互已留联系方式,修护费用由各楼层用户均摊,后续有其他问题欢迎您及时向社区反映。 感谢您对莲花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莲花池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20日
网民朋友,您好,你关于正黄金色巴黎小区内占用消防通道合不合理的网络问政已收悉。街道工作人员已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整改,考虑到方便业主,已要求物业公司督促调整到不属于消防通道位置处进行摆放。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经核实,现在可以参保的医疗保险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为320元,没有“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感谢您对莲花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莲花池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16日
市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宅基地申请的问题”收悉,我街道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龙马潭区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文件要求,需申请建房户,申请人应当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申请人持原宅基地批准文件或宅基地使用证明、户籍证明、符合要求的农村住房建设方案图或施工图、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在本小组或在人口集聚区进行5日公示)等资料向街道村庄建设规划委员提出书面申请,由村庄建设规划委员审核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涉及林地、未利用地按林地、未利用地审批条件审批。 感谢你对石洞街道的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石洞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17日
谢露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孩子的医保缴不了费”收悉,我局经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由于居民同一年份只能选在在一个地方参加居民医保,所以需要在原参保地停保后重新再现居民地进行参保登记后才能缴费,目前电话沟通后已经重新登记,可以缴费。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经核实,您咨询的华辰嘉园小区属于莲花池街道关口社区。 感谢您对莲花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莲花池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经核实,您咨询的华辰嘉园小区属于莲花池街道关口社区。 感谢您对莲花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属于3%第一批置业补助对象,目前建设银行正在有序发放第一批置业补助,请耐心等待,具体情况已同您电话联系。若有疑问,可致电0830-2522135,祝您生活愉快。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龙马潭区自贸区市场监管所存在失职渎职嫌疑”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你于2021年8月18日通过全国12315热线(01845720)投诉反映龙马潭区万达广场1楼“苞谷米”商家:“当事人称:8号在该商家处购买的衣服,当时试穿衣服型号小了,工作人员说从其他地方调货过来,调过来的衣服还是不能穿,商家要当事人自己出运费,和商家协商退款无果。现要求;要商家出运费”。我办于2021年8月18日接到你的投诉,2021年8月20日上午10:03与你联系,无人接听,后于2021年8月30日上午10:09再次与你联系,了解投诉和你的诉求情况,你明确表示双方已和解,故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二十号令》第二十一条(一)款一项之规定终止调解,同时告知你投诉处理完毕。 2021年11月3日你来电表示并未与商家和解,鉴于该投诉已于2021年8月30日依法终止调解,处理完毕,告知可再次拨打12315进行投诉,交谈中你强烈要求工作人员如不按照其诉求进行处理,则将多方投诉举报。 另外我局商贸办工作人员对你于2021年8月表示和解,2021年11月来电又表示未和解原因进行调查了解,商家表示你购买衣服为特价商品不退不换,购买时无合适尺寸,商家承担运费邮寄同产品给你,收到衣服后你表示不合适要进行退货,并要求商家承担退货邮寄费用,商家本着处理好你诉求的态度,提出你近期可前往商家处进行退货或自行承担邮费邮寄衣服退,双方初步达成和解意愿。两个月后,2021年10月底你将衣服拿到商家处要求退货,商家表示特价服装已下架,无法进行退货处理。 综上,你反映情况与事实不符,工作人员在该件办理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履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二十号令》第五条“遵循公正、高效的原则,做到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之规定,做到了依据正确、程序合法、用语规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如果您仍有疑问可拨打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西南商贸城办事点电话2662315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