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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学士山公园城自2018年9月前开工,开工后2019年因未付工程款等原因停工数月后恢复施工,但是施工进度缓慢,甚至中途又出现未施工现象。拟定于2021年11月10日交房,却在11月5日起分批给购买该小区房子的老百姓发一条短信通知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环保检查、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等因素影响,以及市政基础建设不完善的问题,造成项目延期交付,定于在2022年4月30日前交房,具体交房时间另行通知”。 首先,延期交房的原因只是售房部的人自行说的,没得依据支撑,哪些政府行为能让你延期半年把房交给老百姓,也没得多的解释,也不拿出证明,只是说按合同办事,那合同规定双方协定,延期也没见跟我商量,而且合同写的延期30天可以申请退房,这些又能否保障呢,这都是花了一辈子积蓄来买的这个房子; 其次,2019年的停工不是因为疫情等原因,那段时间未施工的责任谁负责呢,我们还可以理解为就是因为那段时间停工导致我们的房子不能按时交,而现在被开发商恶意归咎在疫情和政府施工等原因上; 再次,购房合同违约金约定有失公正,合同规定每月万分之一,但是泸州所有小区都是每日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五,80万的的房子,每月80元的违约金不及租房租金的十分之一,这个违约金能做什么?不能因为老百姓善良,没得防骗意识,开发商就可以在这个充满公平的法治社会钻空子,说违约金没有规定下限就这样欺负老百姓; 再次,逾期交房也会影响小孩就学,孩子是祖国未来的花朵,买房大部分就是为了娃儿读书,这点最基本的需求都无法满足,请问这个责任谁负? 最后,所有的延迟交房的原因都不足以让开放商觉得延期交房是理所当然的,开发商说因为那些原因,他按时交不了房,他也没办法,所有的都让买房的老百姓自己承担,那对老百姓造成的这些伤害和损失又有谁能为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承担呢?现今房多数地产开发公司因负债过高等已处于危机状态,在泸州范围内已出现楼盘烂尾情况,因此请求政府及时了解情况、督促企业、排查危机,从而为老百姓为社会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