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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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 1、关于反映楼长侵占小区公共收益问题。按照规定,小区公共收益由小区业委会管理。经了解,问政中所反映的楼长不是业委会成员。依据《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如果对于业主委员会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的,业主可以向司法机关举报、控告。第三十三条规定,对于业委会公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共有收益等财务收支情况有异议的,业主可书面向小区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组织核查、必要时可以进行审计。 2、关于维修资金使用问题。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电梯等住宅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等属于维修资金申请使用范围。根据国美绿洲小区与华美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电梯维修金额在3000千元以内的由物业公司承担,3000元以上的由业主承担。经查,本届业委会使用小区维修资金只有1次,系2020年对4号楼的电梯进行维修,使用维修资金3800元。 3、关于反映102业主违规占用小区绿化修建私家花园问题。目前莲花池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已介入调查处理中,如确属违建,将依法处理。 4、关于取消业委会问题。本届业委会由全体业主按照法定程序成立,是否罢免本届业委会需由小区业主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定。业委会成立初衷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小区,目前本届业委会任期即将到期,鼓励热心、负责、有正义感的小区居民加入新一届业委会,为小区服务,共同把小区管理得更好。 感谢您对莲花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